FIP传统集邮评审专用规则
FIP传统集邮评审专用规则实施要点
FIP航空集邮评审专用规则(归属航空集邮委员会)
FIP航空集邮评审专用规则
FIP航空集邮评审专用规则实施要点(归属航空集邮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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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P极限集邮评审专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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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P集邮展览评审总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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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P专题集邮评审专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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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集邮联合会(FIP)章程
集邮网站评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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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全国集邮联合会(ACPF)集邮展览评审总规则
中华全国集邮联合会(ACPF)集邮展览总规则
国际集邮联合会(FIP)分布的有害集邮品名单
信息栏

FIP现代集邮指导规则

本规则适用于国际集邮联合会(FIP)邮展中所设立的现代集邮类展品。

  第一章 合法性

  为了促进邮票的搜集,为涉及邮票及所有邮品展出提供一条富于创性和改革的新途径,增强现代集邮在文化上、历史上及反映时代精神上对人们的吸引力,FIP特制定本规则。 FIP要求在邮展中,现代集邮作为一种试验性类别展出,由每次邮展组委会予以安排。每次邮展至少安排50框最多不超过150框展品的规模。每部展品控制在3-5框。

  第二章 参展情况

  展品不分类别、级别,参展者可为无年龄限制的个人或多人组成参展,也可以团体名义参展。参展者是否是FIP成员均可。若报名参展的人过多,应优先照顾首次参展者。

  第三章 展品的内容

  展品我括近10年来发行的邮票及邮品。由参展者自由选择成集展出。允许参展者选择各种集邮方式来阐述有关的主题和使用有关素材。展品可采取按年代顺序或者按专题及其他别的方式展出。总之,展出的方式由参展者自定,但应在前言中加以说明。

  第四章 展费

  现代集邮展品不收任何费用。但组织展品,交运展品的一切费用由参展者个人负担。展品的归还按国际集邮联合会集邮展览总规则第51条规定。

  第五章 申请和批准参展

  由展组委会要公布单独的现代集邮特别规则。参展的申请必须通过有权申请参展的所在国(地区)的征集员。征集员将申请表会同其他类别的申请表格一起提交邮展组委会。由组委会仲裁接收与否。

  第六章 展出和评审

  现代集邮在邮展中另辟一专门位置。不要靠近或混同于竞赛级展品的展出。目前,对现代集邮尚无一专门的评审规则。采取由参观者自由加以评审和估价的做法。因此,组委会应当在每部展品下提供投票的表格供参观者使用。每位参展者将获得展览会的纪念奖牌。此奖牌由组委会发。由公众评选出来的评价最高的前三名展品要由组委会发证书并在获奖名单中刊登。第一名可授于“现代集邮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