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P传统集邮评审专用规则
FIP传统集邮评审专用规则实施要点
FIP航空集邮评审专用规则(归属航空集邮委员会)
FIP航空集邮评审专用规则
FIP航空集邮评审专用规则实施要点(归属航空集邮委员会)
FIP航空集邮评审专用规则实施要点
FIP极限集邮评审专用规则
FIP极限集邮评审专用规则实施要点
FIP集邮文献评审补充规则
FIP集邮文献评审专用规则
FIP集邮文献评审专用规则实施要点
FIP集邮展览评审总规则
FIP集邮展览总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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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P青少年集邮评审专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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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全国集邮联合会(ACPF)集邮展览总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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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栏

FIP青少年集邮评审专用规则

  • 第1条 竞赛级展览

      根据国际集邮联合会(FIP)关于FIP集邮展览竞赛级展品评审总规则(以下简称“评审总规则”第1条第4款),本项关于青少年级展品评审专用规则是对评审总规则各项原则的补充。并请参照另行制定的青少年集邮评审专用规则实施要求。

  • 第2条 竞赛级展品

      21岁以下的青少年集邮者的展品,按年龄分为A-D组,构成青少年级别(参见评审总规则第23条)。

  • 第3条 展品组成原则

      3.1 凡FIP各竞赛类别专用规则中的原则。原则上均适用于青少年集邮者的展品。

      3.2 每位青少年参展者须在展品中编有标题贴片,并清楚地阐明展出的范围。

  • 第4条 展品的评审标准

  下列4种主要标准适用于青少年集邮者:

  ——展品的处理(从集邮和专题角度来看);
  ——知识;
  ——邮品;
  ——外观印象。

  依据FIP评审总规则第4条,上述标准按各年龄分组进行调整,适用于青少年级别的情况。

  • 第5条 展品评定

      5.1 青少年展品的评审若邮集为传统集邮类、邮政历史类、邮政用品类、航空(航天)集邮类和极限集邮类时,各年龄组的评分标准为:
            A  B   C  D
      处理    29  31  33  35
      知识    26  29  32  35
      邮品    20  20  20  20
      外观印象 25  20  15  10

      若邮集为专题集邮类则各年龄组的评分标准为:
             A  B   C  D
      纲要(前言) 19  21   23 25
      拓展     19  21   23 25
      邮识     17  18   19 20
      邮品     20  20   20 20
      外观印象   25  20   15 10

      5.2上述适用于各年龄分组的评分标准,符合青少年集邮者集邮水平发展的趋势并考虑到了他们发展和限定条件。并且此评分标准逐级接近FIP评审总规则第5条第2款的打分标准。

      5.3奖牌、证书和参展证书,按展品的得分分配如下:
      45分  证书
      60分  铜牌
      65分  银铜牌
      70分  银牌
      75分  大银牌
      80分  镀金牌
      85分  大镀金牌

      大镀金牌是奖给青少年集邮者的最高奖品。

      5.4 青少年的展品将由FIP承认的、本人对青少年集邮一贯感兴趣的评审员按评审总规则第5章(第31条至47条)进行评审。

      5.5 评审委员会将为每位参展者填写一份简短的评审意见表。该表由FIP青少年集邮委员会制定。每位参展者有权从本国征集员处得到本人的评审意见表。

  • 第6条 最后条款
     
      6.1 如译文产生歧义,以英文文本为准。

      6.2 本项关于FIP邮展青少年级展品的评审专用规则于1985年11月5日在罗马第54届FIP代表大会上通过,自1985年11月5日起生效,始适用于该届代表大会以后所给予赞助、誉助和持助的邮展。